时间: 2021-08-03 08:54:54 人气: 11 评论: 0
分级诊疗制度目前正在提高服务能力与保障机制中,各地方在这项制度上也有不同程度的落实,那么“互联网+”可以为分级诊疗做出哪些助力呢?它又有哪些机**点呢?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我国分级诊疗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1)鼓励基层首诊举措
从慢性病种开始实行分级诊疗:先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入手,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取得成效后再逐步扩大病种。
鼓励签约家庭医生:家庭医生支付费用由建立医保(新农合)基金、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和居民个人支付,三方共担。
2)均衡医疗水平举措
鼓励上级医院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引导上级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多点执业。收入与签约服务居民挂钩,签约服务越多,收入越高。
1)鼓励基层首诊举措
除几种规定特殊疾病外,其他疾病实行基层首诊:除危急患者、急诊患者、手术病人复诊患者和其他特殊情况外,患者在首次就医时,原则上应在当地医疗机构首诊。对于首诊医疗机构无法处理的疾病,则根据患者病情,帮助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医保差别支付和医疗费用分级:通过医保差别化支付、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转诊程序等手段引导、推动。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未经转诊便自行到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将明显下降。
2)双向转诊的标准
上转标准:
首诊之后,可以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六条标准:包括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认为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等。
转回标准:
在病人病情稳定之后,符合以下六条标准的,即: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老年护理病例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则须转回下级医疗机构。
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
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预约联系转诊事宜,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疗机构的门诊与住院服务。
3 )均衡医疗水平的举措
投入62.5亿对乡镇基层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
医生多点执业、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单位开设特色科室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
“健康守门人”制度:按每1000至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同时配备社区护士、妇保、儿保医生和联络员等。
基层首诊若想实现,就要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患者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到具体是指先进的器械设备和愿意下基层的全科医生。器械设备需要财政倾斜,全科医生需要政策惠利引导和人才教育培养。
首先医院间要明确彼此定位和分工;其次对医院和医生的盈利机制要进行改革,保证医院对分级诊疗的主动配合性;再次是医联体建设,除电子病历信息互通外,要实现医院对患者从治疗到康复再到护理的长线负责管理,便捷的“绿色转诊通道”,从而提高患者接受转诊的意愿;此外,还要实现医保阶梯式优惠和医疗费用分级定价等鼓励措施。
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以上提到的分级诊疗医疗的基础建设都已在规划和落实,所以分级诊疗是国家医改的最终目的。
各省政府基本都**按照国家设计的框架去具体细化和落实,只是分级诊疗实现过程路阻且艰,各个省市的医疗基础也不同,所以全面实现**需要一段时间。
另外,从政策要求的基层首诊看,未来很可能采用定点基层首诊,可能是签约医生,也可能是定点乡镇、社区等,所以“互联网+”在首诊环节可发挥的点可能是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首诊。
另外,如果首诊都要求放在基层,帮助扶持基层医疗**是很好的立足点,比如微医的基层医疗辅助诊疗系统;如果基层首诊未来全面实现,那预测未来可能引发的新问题或许是立足点,比如病患分流效率和准确率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可以是:建立AI转诊辅诊系统,实现转诊目录智能化、医院间信息互联,帮助医院在线转诊、在线**诊,通过数据算法为患者精准匹配合适的上级转诊医院和医生,并对转诊患者做长效管理,比如,康复期患者转回基层医疗后,上级医院可以对其远程查房,监测康复效果,指导基层医生护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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