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8-03 08:55:31 人气: 13 评论: 0
上一篇文章介绍了2B食配的一个简单商业模式,其他文章中核心观点也是政府在农业贸易侧的价值,接下来文章的主要目标对象调整为政府,阐述政府其实需要在农业商业模式中的定位。
上一篇文章介绍了2B食配的一个简单商业模式,其他文章中核心观点也是政府在农业贸易侧的价值,接下来文章的主要目标对象调整为政府,阐述政府其实需要在农业商业模式中的定位。
农业从上古时代都是需要政府支持和掌握的,农业经济时代农业完全服务于政府统治,政府除了为农业提供生产工具外,还包销粮食等农产品(纳税了),其他服务则由地主阶层代为提供。其实现阶段,政府也能够在产地和销地找到地产阶层同等价值的服务团体。用于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全程的服务,并对接销量,以确保区域内产销供给的稳定性。
具体的模式如下,是个简图。核心**还是和之前保持一致,农业的出路是政府主导+贸易,两地的政府分别为生产和销售提供支撑,假如两地是农产品互补的场景那价值就更大了,可实现产销**,唯一的问题就是价格和垄断竞争嫌疑了。
产地政府从规划设计层面能做的事情是产业规划结构调整和规划实施进程管控。这些动作可由上市物联网企业参与,在兜售软硬件的同时为产地政府提供规划服务,而在做规划过程中又可以变相添加入本公司的软硬件产品。
产地政府从服务层面,需要为农民和当地龙头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服务龙头企业是为了确保县域内存在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以便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设想一下当地要是没有大型贸易商和运输商,所有农产品还得跑到其他县域去销售,这个运输成本和损耗势必**过大,从而导致价格略高,最终导致整个县域的农产品均丧失价格优势。农业里价格和需求量有时并不是完全适应供求曲线。
接下来是产地政府提供的农业监管服务,在其他文章内也有提及。一般农业监管是属于政府的岗位分工红头文件内的,但是市场监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农业生产、贸易中均负有监管主体义务,职责也相互交叉,侧面也导致农产品检测成为摆设。
这一块也催生了高中端农产品的追溯。要真正实现农业监管,是在有软硬件支持,有一套奖惩体系,并能够从监管服务结果中体现价格或销量优势,以及政府公信力。
随后产地政府需要考虑的招商引资、人才引流、产学研示范,这些都是能够消耗掉部分县域农业财政预算,毕竟很多农业产地的信息化财政预算有限,必须以其他方向作为突破口,为上市物联网企业获得实际订单。招商引资、人才引流、产学研示范对于构建县域的农业供应链也有很大价值,很可能就是与销地政府确定联盟关系的筹码。
政府还需要政绩,政绩维度,可以在产业行业峰**、产销联盟、GDP及税收、县域品牌、政府功绩等方面展开。产地行业峰**层面,必须上升到市级或者省级,近年来出名的峰**寥寥无几,但是能够在带来品牌意义的同时还带来一定销路。政府也可利用上市物联网公司的营销经费举办定期的峰**,引入一些核心销地政府和电商中间商。
产销联盟则是之前文章一直提及的,需要政府真正承担其自己的产销责任,并在产销结盟基础上增加GDP和税收,邻县销售额**影响自身县域的销售额。
县域品牌已经是这几年玩烂了,但是只要不是面向中高端的,打造县域批发侧的品牌也是有一定价值的,在造福百姓的同时也给自己的仕途添加一条简历,也是上市物联网企业宣传册中可大肆宣传的,也算是所有利益攸关者都能受益。
政府功绩则包括农业经济占比增加、农业从业人口增加、县域规模农企增加等方面,全是可以量化的指标,都是由上市物联网企业帮助当地产地政府利用信息化手段统计的,可以往更上层次汇报的真实数据。
销地政府主要在上市物联网企业的帮助下,建立面向销地县域内的2C消费者和2B终端的供给体系,将单一品类的农产品,通过结对产销联盟的方式,从产地引导入销地,构建起县域产销渠道,给销地的食配企业、生鲜电商提供单品农产品供给,有效控制质量的同时,稳定当地的该品类供给价格,造福当地消费者,直销模式也为当地食配企业减少供应链环节,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将区域内的企业推向全省。
销地政府与产地政府间需要产业联盟充当技术中介以向源头做生产追溯(虽然大部分农产品有点难,但是形成产业规模和规则规范后还是可以实现的),向销地政府提供贸易追溯,实现问题可追责可行政的价值。
他们在该模式下的作用是将蛋糕做大(吹大),凭借软硬件支持和投融资契机,向对应的产地和销地引入更多的技术服务商,尤其是互联网化的服务商,在构建产销联盟和产销渠道的同时,为自身获取监管类IT项目,并完成质量监管,以实现社**责任。
无论是产地还是销地,都有一群人围绕着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展开,有些时候需要成立公司或给予招投标招安这些人,逐步留住本地专业人才,塑造本地产业链,一个县域只有具有了产业链,还能做到资金生资金,不断抵押不断融资,短时间内将农业做大。
可能第一个抛物线顶端不**很高,原始资本积累也有些丑陋,但是走向第二个抛物线顶点和第三个、第四个的时候,将引入更多管理规范、更多IT支持,更多洁净的资金和纯净的从业者。
以上只是初步想法,细化的分享内容,将在所有对象模式阐述完成后,继续连载,但是对于农业的核心,我理解为“政府+贸易”,这条主线将一以贯之。
作者:清河落河清,一个农业产业产品经理,公众号:农业一二事
本文由 @清河落河清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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