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8-03 10:10:45 人气: 15 评论: 0
在2015年宏观经济下行的趋势之下,资产的垂直细分也成为P2P借贷行业最具空间的创新领域。目前行业中已有的垂直资产领域包括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不良资产、金融产品收益权等,针对这些资产的新型平台结合资产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经营和风控模式。
P2P资产混业化经营始于2014年,大量P2P平台纷纷扩充资产类型,但实际上不同类型资产的风险特征存在较大差异,跨资产类别的风控需要更为精细化的设计,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相比于2014年的粗放式发展,2015年的新兴平台不再盲目进行资产多元化,而是选择专注于细分领域,探索和积累基于行业特征的风控经验,通过对资产筛选、定价和贷后管理等多个环节的效率提升在垂直领域实现资产生产的相对标准化和规模化。
2015年以前,资产垂直细分以大学生消费分期、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票据和典当领域为主要代表。2015年则在已有基础上进行了深化,仅消费金融领域就出现了多类场景细分,供应链金融领域也精细至具体行业,同时从资产类型、服务人群等多个维度开拓新型金融服务。在2015年宏观经济下行的趋势之下,资产的垂直细分也成为P2P借贷行业最具空间的创新领域。目前行业中已有的垂直资产领域包括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不良资产、金融产品收益权等,针对这些资产的新型平台结合资产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经营和风控模式。
消费金融本身的概念较为宽泛,此处我们将其定义为以消费为目的的个人信用贷款,但不讨论P2P类信用卡模式(即“现金贷”),而是特指结合具体的消费场景所提供金融服务。继电商平台和大学生分期消费服务商涉入该领域之后,2015年大量新兴互联网机构涌现从事消费金融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外的非持牌类机构。作为匹配资金端和资产端的信息中介,2015年P2P平台与消费金融的结合愈发紧密。
在资金端,拥有流量优势的P2P平台开始承接分期消费服务商的债权,2015年P2P借贷平台所对接的分期债权总额在250亿左右;部分新兴的分期消费服务商也开始自行成立P2P平台消化自有债权,如早期专注大学生市场的分期乐和趣分期先后上线桔子理财和金蛋理财,两家平台在2015年的累计交易额均**过100亿。
在资产端,部分较具规模的P2P平台开始自行布局消费金融、推出分期服务,挖掘新增优质资产,如宜人贷、捷越、拍拍贷、搜易贷、积木盒子等;少数平台则选择直接投资或参股新兴消费分期服务商,如人人贷、好贷网、玖富等;2015年市场上还出现了一些主营分期消费贷款的垂直型P2P平台,如米庄理财、美利金融等。
表1 部分P2P平台涉及消费金融业务情况
信用卡未覆盖人群和特定消费场景(或消费品)是消费金融的两大探索方向,前者以大学生、蓝领和农民为主,后者则以装修、租房、汽车、旅游、3C产品、教育培训等为主。进入2016年以来,P2P平台在资产端自行布局消费金融的趋势愈加明显,探索方向则聚焦特定消费场景中,多采用与B端企业合作的方式批量获客、联合风控、精细定价。未来**有更多的P2P平台在资产端拓展消费金融市场,覆盖场景将更为多样,我们将**在报告的第六章中详细讨论消费金融的业务扩展思路。
供应链金融(又称产业链金融)是指基于产业链中核心企业的信用为其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最早由商业银行主导。银行在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时,**降低对上下游企业财务指标的要求,侧重考察其与核心企业间贸易的真实性与连续性,据此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等服务。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已**过10万亿元,平均每年以20%~30%速度递增,2020年有望突破15万亿元。
相比于国内单一的服务主体,国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还包括第三方物流企业和核心企业自身,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可以得到多层次的满足,如UPS所成立的UPSCapital及通用集团所成立的GECapital。P2P借贷平台借助其更为灵活的服务门槛及定价模式,成为该领域的重要补充,提高产业链中各企业的融资效率及资金周转效率。2014年下半年起,不少平台以保理(即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商业承兑汇票质押融资作为主要切入口涉入供应链金融领域。
零壹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年涉及供应链金融类资产的平台数量至少在70家以上,撮合交易额高达300亿元以上。其中,涉及保理业务的平台至少60家以上,仅比2014年增加10家左右,但交易规模约为2014年的7倍,**过200亿元;涉及商业承兑汇票质押融资的平台在20家左右,约为2014年的7倍,2015年整体交易规模在85~90亿元之间,约为2014年的22倍。
除此之外,2015年新兴了大量专注于垂直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但受困于过高的互联网资金成本,仅有部分机构自行上线了P2P理财平台,不少机构选择仅经营资产端业务。另外,越来越多的P2P平台也开始转型或扩充供应链金融服务,如安心de利在2015年1月宣布转型农业供应链金融平台,点融网针对餐饮行业推出“大食贷”等等。
表2 2015年部分专注垂直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新兴P2P平台
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由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四类金融机构来开展,但农村市场的金融需求仍然长期无法被满足,民间借贷在农村家庭间的活跃程度可印证此点。除此之外,银监**数据显示,2014年末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有1532个,金融服务未覆盖行政村数量5.2万个。造成上述现状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需求小而分散、农村征信体系薄弱、缺乏标准抵押物、地域需求差异较大、农民信息搜集成本高等多个难点。
最早探索农村金融的P2P平台有宜人贷和翼龙贷,2015年新兴了一批专注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机构,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类相似,部分新兴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并未建立自有的理财平台,而是选择专注经营资产端,如什马金融等。由于农村金融信贷具有分散、额度小、成本高等特点,开展此项业务的P2P平台多采用如下四类主流方式:
(1)在当地设立网点,由信贷员上门进行贷前审核并直接放贷,但该模式成本较高,可复制性较差;
(2)当地代理人加盟模式,由村长、大户或长期从事民间金融的个人作为平台“加盟商”,结合自身经验和当地资源寻找借款人并进行实地风控和贷后管理,同时向平台交纳保证金,该模式的代表平台为翼龙贷;
(3)借助农资、农机经销商与农户间长期的贸易往来关系实现风控,典型平台有农发贷,还有部分服务商采用利息转嫁的方式与电动车或摩托车等经销商合作,向农民提供免息产品,由各经销商承担利息;
(4)平台对本地信用良好的商家进行授信,商家向平台提供一定的保证金,通过商家向借款人放贷,平台**依据其发放贷款的违约情况调整商家评级,如针对违约率高的商家**减少其授信额度甚至取消合作资格。除此之外,少数平台还通过为合作机构搭建支付终端、农机融资租赁、农业产业链金融等方式开展农村金融业务,我们将在第六章第一节详细阐述其业务思路。
从产生源头来分,不良资产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应收账款、传统民间贷款以及P2P借贷等。随着互联网金融概念持续升温,借助互联网力量处置不良资产已成为当前创新热点之一,同时随着经济周期下行,不良资产市场规模在未来几年有望持续的增长,为不良资产处置公司带来更大的机遇。受到牌照和融资能力的限制,P2P平台很难直接切入银行不良资产市场,其处置的不良资产主要来源于非银行机构。零壹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年涉及不良资产的P2P平台至少有7家,总体成交额在10~12亿元。
目前,P2P平台涉足不良资产的模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P2P平台直接为投资人提供资管公司不良资产(多为不动产抵押)的投资渠道,以其最终债务方的还款资金或抵押品的处置资金为投资人收益来源,典型代表为点融网的“东方团”产品;
第二种是P2P平台为投资人对接急需变现的实物资产(多为不动产),由平台协助将该类资产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售出,并将所得收益作为投资保障,典型代表为分金社;
第三种是由P2P平台对接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借款需求,以其买断的不良资产处置后的收益作为还款保障,典型代表为聚财猫。
不良资产市场虽然拥有万亿级空间,但法律和政策壁垒较高,对于集资购买或处置银行等机构的不良资产是否合法等问题还有待商榷,介入此类业务的P2P平台应慎重对待合规性问题。
长期以来,以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商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为代表的非公募类产品通常具备单笔投资100万以上的合格投资人门槛,普通投资人难以分享收益。2015年,部分P2P平台以金融产品收益权转让、金融产品质押融资以及定向委托投资三类主要形式,让普通投资人以更低的门槛间接参与到私募理财市场中来,此类产品的整体交易额估算已经**过了650~700亿元。
在收益权转让模式中,由合格投资人先行购买非公募类产品,随后持有人委托平台将产品收益权均等拆分并包装成理财产品,投资人通过与转让方(即持有人)签署《产品收益权转让及服务协议》受让产品收益权,转让方提前收回本金,并在非公募产品到期时将所获收益交付受让方。不过,2015年12月基金业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叫停了私募基金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以私募基金收益权拆分转让形式出售的产品被迫下架,但仍有不少平台在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领域实践。
在质押融资模式中,同样由合格投资人购买并持有私募类产品,随后以产品份额或其未来收益权在平台上进行质押融资,投资人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即持有人)签订《借款合同》,该模式下的借款人一般**承诺一个保底的固定收益,如果所质押产品为浮动收益型,还**事先向投资人承诺一定的上浮空间,在金融产品到期清算后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投资人本金和利息。此外,也有部分平台为了隔离风险,**找一个中间人作为原始债权人,再将其转让给平台投资人,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图1 质押融资模式的交易流程
在定向委托投资模式中,平台投资人**与平台合作的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定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将投资人合法资金投资于定向投资标的(定向投资标的范围以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非公募类产品为主),投资人通过发行机构对投资标的的管理获得到期收益。此外,还有一种与之类似的产品投资模式,即投资人通过与平台签订《服务协议》授权平台在一定投资范围内代为购买理财产品,并约定由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投资比例和投资种类的调整。
图2 定向委托投资模式的交易流程
无论何种交易方式,此类产品的最终收益是以原有非公募类产品的收益表现为基础,风险相对较高,投资门槛通常设置在数万元不等。上述几种模式中的认购起点、主体资格及投资者总数均由平台自主设定,在合规性上存在一定缺陷:一方面可能使得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也可以实现事实上的非公募产品申购,变相突破了100万元以上投资门槛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将非公募产品转让给数量不定的个人投资者,突破了单只产品的投资者数量限制,使得私募产品公募化。此类业务的法律、政策风险很高,P2P平台应格外谨慎对待。
作者:零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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